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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条约的侵占领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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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签订《海安条约》的双方阵营都不复存在,《条约》也早已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由于经过千余年的殖民,[[封尼埃克#双子山|双子山文化]]早已在曾经的[[梅路迦]]母星[[海安]]上枝繁叶茂,梅路迦人也从未试图夺回这片土地。<ref>至少从集体层面上如此。</ref> | 时至今日,签订《海安条约》的双方阵营都不复存在,《条约》也早已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由于经过千余年的殖民,[[封尼埃克#双子山|双子山文化]]早已在曾经的[[梅路迦]]母星[[海安]]上枝繁叶茂,梅路迦人也从未试图夺回这片土地。<ref>至少从集体层面上如此。</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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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约内容(节选) == | |||
'''海安条约''' | |||
封尼尔共和国和梅路迦全球联合政府,为了结束长达37年的海安入侵战争,维护银河系的和平与稳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 |||
第一条:梅路迦全球联合政府无条件投降,承认封尼尔共和国在海安星系及其周边星域的主权,并对封尼尔共和国之军费进行赔偿。 | |||
第二条:梅路迦全球联合政府割让包括母星海安、佐尔加在内的47颗星球(具体星系及范围见附录)殖民地给封尼尔共和国,并将其上所有的军事设施、资源、财产无偿移交给封尼尔共和国。 | |||
第三条:梅路迦全球联合政府保证在一年内完成对割让殖民地居民的撤离工作,并由封尼尔共和国提供必要的运输与保障。未在期限内完成撤离的居民将接受“共和国人口素质审查考试”,通过审查考试者将注册为封尼尔共和国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与义务;未通过者将被录入共和国强制劳动合约系统,从事法律规定的义务劳动与服务。 | |||
第四条:梅路迦全球联合政府及后续政府承诺不再对割让殖民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支持或破坏活动,并同意接受由封尼尔共和国指定的监督机构对其军事、经济、外交等领域进行定期检查。 | |||
第五条:梅路迦人民将在封尼尔共和国的援助下进行有序迁移,并建立符合双方人民根本利益的新梅路迦政府。 | |||
第五条:本条约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时停战。本条约由封尼尔大银河理事会作为见证人并存档备案。<ref>本条约由双方代表于银河历1666年7月24日在海安母星首都签署。</ref>{{ref}} |